2022年重庆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2022年重庆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导语

原标题:2022年重庆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每个城市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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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2年重庆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每个城市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

原标题:2022年重庆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每个城市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

●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布局1个互助养老点

●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

本报讯 (记者陈波)11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已出台《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

布局

构建全市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方案》明确,我市各区县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的要求,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编制完善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原则上与村(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

原未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的区域,原则上每个城市街道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布局多个养老服务站,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可与其他社区统筹布局1个养老服务站;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养老服务中心,每个村至少布局1个互助养老点。

对于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城市老旧小区,各区县要通过购置、租赁和国有闲置资产收回等方式,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自主选址建设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并推动设施适老化改造。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应依托乡镇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闲置学校等,邻近卫生院、公共服务中心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同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等功能区域,其中托养护理区一般应设置20张以上养老服务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站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较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置助餐、康复、阅览、娱乐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要设置日间照料床位。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要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一体建设,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应设置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功能区域,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村级互助养老点不新建设施,可依托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单独功能用房,也可依据服务对象需求选择邻近合适的农户设点。

运营

“中心带站点”模式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要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及相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设备配置要适老化和智能化,配备一定的室外活动场所,并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外观形象、统一功能风格、统一文化氛围。

在运营方面,我市将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原则上所有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应由养老机构运营,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服务技术优势,设置家庭养老床位,开展标准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在城市,通过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的方式,采取“中心带站”运营模式,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运营辖区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根据辐射范围,托管运营周边10个左右社区养老服务站。

在农村,采取“中心带点”运营模式,由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输送服务到农村互助养老点、上门服务进家庭,增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能力。培育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服务效果好、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本土品牌企业,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连锁化、品牌化,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能力。

《方案》明确,我市将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

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协议合作,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诊疗、体检和健康档案管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签约医生和家庭病床等服务。

我市还将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会办医院加强护理及康复能力建设,开办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设老年病区(床),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安宁疗护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到2022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探索

建立系列制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方案》提出,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岗位津贴制度,制定护理员等级评定办法,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设置标准和职业晋升渠道,逐步提升持证上岗比例,对养老服务岗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财政补贴,稳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探索“时间银行”制度,整合社区人力资源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到2022年,我市将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主管、20000名养老护理员,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养老管理院长。

为扎实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方案》要求各区县要加大支持力度,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福彩公益金区县留存部分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运营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

与此对应,市级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每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助200万元,对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助20万元,对每个乡镇的养老服务中心及辖区内村级互助养老点补助100万元,并制定相应评估考核奖补办法予以实施。

此外,市和区县两级还应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养老服务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等国家专项支持资金,多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保障。

《方案》还提出,除在税收、水电气费用等政策扶持之外,我市还鼓励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投资入股、小额贷款、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同时,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试点制度,完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风险。完善落实运营补贴制度,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服务内容、质量等情况,每年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服务质量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兑现扶持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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