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农村养老新模式“幸福院+周转房”,6个试点县已完成项目主体
导语
12月30日,临沂市民政局召开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市民政局在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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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临沂市民政局召开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市民政局在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建立
12月30日,临沂市民政局召开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市民政局在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建立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目前,第一轮集中投保已基本结束,全市共保障养老机构118家,保障入住老年人8587人。
为加快推进临沂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加大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的保障力度,市财政列支200万元,以兰山、兰陵、沂南、莒南4个县区作为试点,依托各类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和信息平台,服务对象为户籍和居住地均在本市的失能、孤寡、空巢、独居、高龄等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服务内容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购买服务达2.3万余人次。
为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建设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的幸福家园,临沂市选择兰陵、莒南、沂水、平邑、费县、沂南等6个县先行开展试点,统筹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周转房建设与管理,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打造“幸福院+周转房”集中居住养老模式。新型农村幸福院同时具备农村幸福院的公共养老服务功能和老年周转房的集中居住功能,实现居住、就餐、娱乐、医疗服务等“一院多能”。新型幸福院是政府支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性质的农村基层养老服务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并优先考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有条件的向其他老年人开放。
目前,全市6个试点县18个乡镇37个村共建设新型农村幸福院1045套,已全部完成主体。接下来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所有项目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力争春节前投入使用。同时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房屋质量过关,充分发挥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