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20条举措加强社区疫情防控

海南省民政厅20条举措加强社区疫情防控

导语

海南省民政厅20条举措加强社区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2月6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城乡社区疫情防控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让社区疫情防控更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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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2月6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城乡社区疫情防控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让社区疫情防控更科学

海南省民政厅20条举措加强社区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2月6日,海南省民政厅印发《城乡社区疫情防控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让社区疫情防控更科学、识别更精准、服务更周到,确保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一是发挥三个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发挥村居委会组织动员作用,做好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协助属地党委政府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社工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引导有序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把住四个源头,严格人员管控。把好入口,各村(社区)原则上都应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入口需配备防控小组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值守时必须佩戴口罩;管好出口,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城中村等,制定科学合理的防控方案,减少出入口数量;精准识别,对村(小区)返(进)琼人员和外来人员管理做到“五个一”。即:一次询问(进入村、小区的目的)、一张表格(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一次测温(进行体温测量)、一次提示(进入村、小区要做好防护),一次提醒(访客离开时主动告知);加强体测,发现进入村(小区)人员体温异常,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由疫情防控机构介入处理。进村(小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三是紧盯四个环节,确保不留死角。加强排查,村(居)委会组织对本辖区居住人员、返(来)琼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返(来)琼人员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登记信息,对返(来)琼人员信息登记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返(来)琼出发地(途径重点疫区要注明)、返(来)琼时间、出行方式、是否有重点疫区接触史、本人及家属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建立账报,建立重点疫区返(来)琼人员、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其他城市返(来)琼人员3个台账,按照乡镇、街道要求,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做好隔离,对返(来)琼人员要求按规定进行自我隔离,并及时报告身体情况。

四是开展两项活动,增强防控意识。村(居)委会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人居环境卫生整洁;严格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期消杀,暂停养老、托幼、妇女等人员聚集型场所服务活动;引导村(居)民实行“门前三包”,打扫庭院和室内卫生,养成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做到戴口罩、常洗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城乡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公告栏、标语、广播、LED电子屏、农村大喇叭等阵地,借助社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平台,广泛开展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告知等宣传,将政策要求、防治知识、注意事项,及时准确的告知广大居民群众,做到人人皆知,积极引导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教育引导村(居)民讲文明树新风,提高防控自觉性,做到不走访串门、不聚餐打牌、不搞公期,做到“红事”停办,“白事”从简。

五是加强七类人员帮扶,体现温情关怀。加强对村(社区)特殊群体、困难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遇到的生活困难问题;对于家庭成员有医务人员且承担隔离治疗任务的,要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和心理疏导工作;对于患有其他慢性疾病的村(社区)居民,要重点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其预防交叉感染的意识和能力;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亲属已接受隔离治疗的老年人,要协调相关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服务。(根据海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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