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部署城乡社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安徽省民政厅部署城乡社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导语

安徽省民政厅部署城乡社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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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民政厅部署城乡社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疫

安徽省民政厅部署城乡社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有效遏制疫情播散和蔓延,根据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通知要求,安徽省民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全省各地城乡社区组织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要把社区防控工作作为疫情防控的基础环节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组织工作优势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机制协同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切实做好疫情监测、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等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明确城乡社区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社区防控工作专项经费和物资供给,有效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和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增强其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做好社区防控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协调解决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要加大对社区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组织和城乡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的表扬力度。大力宣传社区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用身边事教育引导身边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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