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今年底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率将达50%
导语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养老机构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加强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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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养老机构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加强行业监管,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养老机构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为目标,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强基达标,全面提质增效,加快建立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成效显现,护理功能明显增强,充分发挥市级社会福利中心作用实现集中供养,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0%。养老机构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7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备案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率达到100%。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能力持续加强,各级培训养老院院长300人、养老护理员6300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07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建立,行业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知》提出了9个重点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服务。压实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养老机构发生疫情,并将防控落实情况在《青岛智慧养老平台》中及时填报更新。
推动养老机构强基达标。对所有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以往排查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年底前整改到位。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标准,且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养老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妥善安排在院老人,依法予以取缔。2020年底前,确保7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统一对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社会选择服务、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养老机构等级与奖励补贴挂钩,并结合等级评定工作,一并进行护理型床位认定。10月底前,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部完成,并录入青岛智慧养老平台及山东养老管理平台。
实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12月底前,取消原有的农村敬老院,充分发挥区(市)级社会福利中心的作用,对有需求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将原有农村敬老院设施转型升级为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底前每市至少打造1处示范样板。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结合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摸清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存量养老机构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开展“齐鲁敬老使者”“青岛敬老使者”评选活动,表彰养老服务领域的先进典型。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大力宣传养老服务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的贯彻实施,并纳入各级养老服务培训内容,确保有关部门和养老机构熟练掌握。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推动养老机构规范运营,严惩养老机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