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财政局“三个保障”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
导语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年来,常州市财政部门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健康保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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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年来,常州市财政部门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健康保障,支持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年来,常州市财政部门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做好社会保障、养老保障、健康保障,支持老龄事业发展。
(一)完善社会保障,兜牢老年人基本生活
一是建立基本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2020年,实现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六连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其中,城市居民养老新增了老龄补贴,年满65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群体,每人每月增加5-10元。二是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9年,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将原市本级统筹区、武进统筹区、金坛统筹区的三区格局合并为市区整体统筹,提高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更好发挥基金统筹共济功能。三是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与救助制度。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累计发放尊老金7355万元。同时,加大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
(二)强化养老保障,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化养老补助专项资金,给予社会化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行补贴、养老护理员补贴等,提高养老机构社会化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市养老机构115家、机构床位数2.7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59%,社会力量经营养老床位数占比77%。二是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康复护理、精神关爱等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并将援助服务对象扩充至80-89周岁的老年人。今年,市级投入2200万元为10万多名老年人购买援助服务。三是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自2019年以来,扶持有需求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市级财政累计补贴18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5000户困难老年人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提升健康保障,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
一是提供免费健康体检。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通过财政保障,支持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常住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免费体检。今年,进一步优化整合老年人免费体检服务,把65岁以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15万人纳入免费体检服务范围。二是加强老年人精神关爱。安排资金支持实施“老年精神关爱行动”,重点开展“邻里守护”、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老年人文化关爱等项目。三是促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居民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实现医疗卫生体系与养老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四是试点安宁疗护工作。我市于2019年入选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为加快工作推进,今年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程序、服务内容、工作机制等,计划构建1个中心、4个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个医养结合机构的网络服务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