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导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健康促进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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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健康促进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

健康上海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实施意见》,完善健康上海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上海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架构

(一)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委员会作用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上海行动》”),统筹推进全市《健康上海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上海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各区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组建或明确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实施的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健康上海行动》要求和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负责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探索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负责指导各区编制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健康上海行动》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区、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健康上海行动》监测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健康环境、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适时调整指标和行动内容,并组织监测和考核;引导和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依托社会力量探索建立健康行动相关基金;加强《健康上海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

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健康上海行动》,积极研究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健康上海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落实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办公室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做好《健康上海行动》的宣传引导;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

监测评估工作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区按要求制定本区监测评估办法。

(二)监测内容

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和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

(三)结果运用

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年度进展专题报告。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

考核工作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区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

围绕健康上海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各区在进行考核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要通过试考核和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

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区、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考核指标框架

序号

指标

2022年目标值

2030年目标值

人均预期寿命(岁)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岁)

≥70

≥72

婴儿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保持发达国家水平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6

96.5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2

40

参加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的人数(万)

85

120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m2)

≥2.4

2.8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5左右

46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0

≤18

产前筛查率(%)

≥70

≥80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98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80

≥90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

≥50

≥60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90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70

≥90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4

≤4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90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0

≤9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2

90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82

90

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

≥32

≥4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70

10080

以街道(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8

≥98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

≥3

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9

≥4.7

千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0.40

0.5左右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0

2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0

进一步提升

受污染地块及耕地安全利用率(%)

95左右

98左右

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80

≥95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

42

主要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

≥97

≥97

药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

≥98

≥98

健康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例(%)

≥6

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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