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召开
导语
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召开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市人民政府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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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召开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市人民政府正式
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会议召开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近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发〔2015〕71号),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民办养老机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为确保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11月26日上午,市政府办组织在市政府办公楼召开了全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部署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真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谭毓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市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局长禹尚良宣读了《湘潭市集中清理整治非法民办养老机构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发〔2015〕71号),并就方案内容进行了解读。此次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全市已经取得许可和未经许可设立、已经批准和未经批准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重点整治未经许可设立、未经批准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此次集中整治分调查摸底、清理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会上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分管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都纷纷表态,坚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整治工作。
杨真平副市长在会上强调: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抓好非法养老机构的清理整治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清理整治。各县市区要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春节前开展一次彻底的排查。二是讲究方法,稳妥操作,整治到位。坚持疏导与取缔相结合,有条件整改到位的予以发证,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三是要严格责任,抓紧落实。民政局是牵头单位,加强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职,公安消防、卫生计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履职到位。三是着眼长远,规范管理。加强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建立长效的日常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