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导语

民函〔2019〕676号


王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您的意见对于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借鉴意义。

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民政部对“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导语

民函〔2019〕676号


王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您的意见对于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借鉴意义。

民函〔2019〕676号

王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建议”收悉。您的意见对于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借鉴意义。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49亿,占总人口的17.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民政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完善政策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制度,依法规范用工,促进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等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设置了家政服务、护理等专业。2018年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明确技工院校培养养老护理类技能人才的培养内容和标准,鼓励技工院校开设相关服务类专业。截至目前,全国共有450所技工院校开设家政服务、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共有在校生近5万人。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力度。自2016年开始,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开始实施“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项目,累计投入992万元,开展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项目13期,培训1619人;开展扶贫攻坚培训(罗霄山区千名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8期,培训1003人,为养老服务人才提供了持续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职业培训,帮助养老工作人员了解事业发展规划、掌握机构运行和服务技巧、更新政策和护理技能,提高了现有养老服务人才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截至2018年底,我国各类养老机构共有从业人员58.3万人,其中养老护理员30万人、专业技术人员13万人、工勤人员15.2万人。

四是落实奖补激励措施。截至目前,北京、河北、内蒙古、浙江、广东、广西、四川、甘肃、宁夏等13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层面养老护理员奖补激励方面的政策。奖补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给予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人员发放入职补贴、给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护理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发放一次性补贴或岗位津贴、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的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机制、在城市积分和准入落户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养老护理员工资指导价或最低工资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或培训补贴,给予在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一定年限的大中专毕业生一定比例的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存在培养力度弱、岗位留人难、培养评价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抓紧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推动解决困扰养老服务发展的“招人难”、“用不好”、“留不住”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发展前景。

一是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动开展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快开发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为引导、规范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继续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业培训补贴的相关政策,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培训,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延长培训期限,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政部

2019年7月25日

5G零距离,在线挑选养老院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