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遂昌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验做法
导语
丽水市:遂昌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遂昌县总人口23.181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548人,占总人口数的21.8%。老年人口占比居全市之首,人口老龄化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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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丽水市:遂昌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遂昌县总人口23.181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548人,占总人口数的21.8%。老年人口占比居全市之首,人口老龄化形势
丽水市:遂昌县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遂昌县总人口23.1819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50548人,占总人口数的21.8%。老年人口占比居全市之首,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重,养老服务工作压力巨大。
依据浙江省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到2020年,养老服务的目标是9643,即96%的老人享受居家养老,4%的老人享受机构养老,不少于3%的老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其中96%的老人要实现居家养老,因此,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是指在城乡社区建设的,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健康、休闲等服务,开展*****登记、身体状况评估的专用场所或服务机构。遂昌县2013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作,到2017年年末,共建设照料中心205家。
一、孝道文化,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
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我县每年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贴近实际、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妙高街道庄山村就是一个典型的孝道文化村,该村十分重视老人的养老问题,在2012年建立了“百孝之窗”工作机制,将“孝悌文化”融入养老机制,订立村民公约,督促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之责,从而使村中老年人生活有了实质性的保障。该活动规定全村70周岁以上老人的子女必须每个季度交300元生活费,同时还将在“百孝之窗”上公布老人的子女是否按时交费。每个自然村都选举产生了老年代表,由他们负责收发老人子女上交的生活费。子女按时上交生活费的老人,每月能多领由村委会支付的10元生活费。“百孝之窗”成为我县依托“孝道文化”,推进农村居家养老的重要载体。遂昌浓厚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对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工作起到一个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建设方式
照料中心的建设分为改建和新建两种,各村(社区)可以根据自身地理环境、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建设方式。集体经济较好并有合适建设地址的村可以选择新建,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村也可以利用原有的“星光老年之家”、闲置的旧学校、旧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和场地资源进行设施改造、功能提升,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或小型养老服务机构。比如,柘岱口乡尹家村利用原校舍、云峰街道社后村利用原村委会办公楼,经过改造提升建成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三、统一标准,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
2015年9月县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管理的通知》,对照料中心建设标准作了详细规定。照料中心建设一般要求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原则上将照料中心设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设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并有独立出入口。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服务、健康服务、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我县已建成的205个照料中心,其中建有老年食堂的168家,没有条件建老年食堂的村也都按标准合理设置了医疗保健室、文体活动室、休息室等功能区块。
四、资金支持,为照料中心提供建设保障
2014年12月出台《 遂昌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遂政发〔2014〕117 号文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作了明确规定:按规划和标准新建成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经验收合格,由财政一次性补助,新建项目补助额度为10万元,改建和扩建项目补助额度为5万元。到目前为止,县财政总投资1100余万元。对建成并正常运行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经星级评定,给予一定的运营经费补助,其中一星级 1 万元、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以及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