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四项机制”提升敬老院管养水平
导语
黄山市“四项机制”提升敬老院管养水平
近年来,结合农村敬老院建设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黄山市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敬老院建后管养水平。
一是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黄山市“四项机制”提升敬老院管养水平
导语
黄山市“四项机制”提升敬老院管养水平
近年来,结合农村敬老院建设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黄山市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敬老院建后管养水平。
一是
黄山市“四项机制”提升敬老院管养水平
近年来,结合农村敬老院建设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黄山市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敬老院建后管养水平。
一是加大投入,完善敬老院资金筹集机制。建立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体制,供养经费由市、区县、乡镇财政负担,并实行社会化发放。建立五保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住院医疗等费用由民政部门直接与医院结算,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二是强化管理,完善敬老院规范运转机制。制定出台《黄山市关于加强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黄山市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试行标准》,从制度建设、人事管理、服务护理、医疗保健、膳食标准、环境卫生、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标准和要求,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多措并举,完善敬老院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外出请销假、值班检查、夜间巡查和外来人员登记等制度,通过成立巡逻队、与辖区派出所开展警民共建活动等措施,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因地制宜,完善敬老院自主创收机制。大力提倡、鼓励和支持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通过创收弥补经费不足,改善五保对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