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我省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导语
河北:我省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医养结合列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模式之一。那么,我省医养结合
首页 > 养老新闻 > 政策法规 > 河北:我省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导语
河北:我省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医养结合列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模式之一。那么,我省医养结合
河北:我省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日前,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医养结合列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的模式之一。那么,我省医养结合近年来取得了哪些进展呢?在医养结合方面,提出了哪些创新性举措呢?
省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尹文晶指出,医养结合,就是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满足在家庭、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自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这项工作。
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先后被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确定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各试点市积极探索,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在继续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基础上,我省又在为老人直接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的医养结合机构(含健康养老社区)中遴选确定42家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形成了试点地区和试点单位并行推进的立体试点格局,深入推动试点工作落实,分类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医养结合模式。
其中,邢台市巨鹿县“医养一体、两院融合”的医养结合模式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向全国推广。特别是为提高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开展了村级卫生室托管互助幸福院的基层医养结合试点,整合农村医疗和养老资源,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和就医需求。
截至2018年底,全省9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679家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我省进一步简化了医养结合设立流程,明确提出“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即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或开展养老服务时,可以不另行设立新的法人或进行法人登记,仅需要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