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亮点,解读十二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医养结合

七大亮点,解读十二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医养结合

导语

七大亮点,解读十二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的关键在基层,意见明确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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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亮点,解读十二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的关键在基层,意见明确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相

七大亮点,解读十二部委联合发文推进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的关键在基层,意见明确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协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相结合,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智慧养老发展,多部门加强协作,促进医养结合健康持续发展。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全国老龄办(所属副部级事业单位)等十二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有关工作,不能一蹴而就, 可喜的是,国家重视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根据2018年统计年鉴,2017年65岁以上老人数1.5亿,15.9%老年抚养比)的局面,开始寻求养老服务方式的探索,姬华奎汇总七大亮点,仅供参考,敬请批评指正。

亮点一、四大组合拳,联合推动医疗机构与周边的养老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通过四大措施,保障医养合作:一、签约医疗机构要在服务资源、合作机制上予以支持;二、各地要对医养签约合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三、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委托经营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四、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紧密对接,建立医联体、医协体等协作机制。

亮点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机构建双向转诊机制

在我国,养老机构内部是允许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但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在这次公布的意见中,明确提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

亮点三、合理规划实施医养结合能力工程,明确指出,关键在基层社区(乡镇)

意见提出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可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意见还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农村地区可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在医改听潮者姬华奎看来,做好基层社区(乡镇)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间接推动医疗资源重新配置,合理流动。比如,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坚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15分钟"养老圈,街道牵头,促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院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服务中心为养老院的老人们建立档案,提供免费的健康体检,每月为老人提供一次健康服务,签约医疗机构还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取药、住院等环节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让老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切实提升辖区老人幸福感。

亮点四、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资源的优势,增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2019年10月20日,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 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近日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笔者觉得遗憾地是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中医”的,仅出现两处:

第2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第3条,“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电子健康档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含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亮点五、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发展,助力医养结合机构缓解养老难问题。

意见指出,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现有健康、养老等信息平台,打造覆盖家庭、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人的健康和养老信息共享、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支持研发医疗辅助、家庭照护、安防监控、残障辅助、情感陪护等智能服务机器人,大力发展健康管理、健康检测监测、健康服务、智能康复辅具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进面向医养结合机构(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据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李志宏早在2016年10月26日在(首届)京津冀养老论坛上披露说,据测算,失能老年人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的4200万,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报告,获悉2017年,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831亿。

面对这些趋势,中国的养老服务急迫需要一批快速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全国老龄办政策研究部主任李志宏介绍,老龄化严峻这一发展态势,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而言,既是倒逼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基础动力,也是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最大机遇。医改听潮者姬华奎认为,以信息化建设为转手,推动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发展,是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背景下养老服务方式重重困难,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

亮点六、 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养老服务

对于社会办医的推进力度,没有最大,只有更大。此次《意见》又明确: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养老领域有望成为社会办医下一个“风口”。

第4条,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简化手续。

第5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对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区域总量不作规划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不得设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限制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的经营性质。

亮点七、医保逐步实现医养结合的无缝对接

医养要“无缝对接”,医保是不可忽视的政策,对哪些是医、哪些是养,界限不好区分,意见明确,“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第13条.加大保险支持和监管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时间。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积极推进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

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总之,虽然十二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医养结合发展,但是会涉及到相关部门职权范围和利益分配,比如第6条“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质量考核检查力度,把医疗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况纳入考核。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和管理指南。”第13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医养结合的关键在基层,推动医养结合发展,还需要民政、卫生、人事、医保、税务、财政等多个部门加强协作,打破利益壁垒,共同促进医养结合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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