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首次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导语
4月27日,从全市颐养社区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在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既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精准化管理,又实现便民利民服务。
为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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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27日,从全市颐养社区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在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既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精准化管理,又实现便民利民服务。
为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专业
4月27日,从全市颐养社区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在市区使用电子代金券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既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精准化管理,又实现便民利民服务。
为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力度,我市研究将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以老年福利卡(市民卡)为载体,把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以电子代金券的形式充入补贴账户。市民政局养老处丁春利副处长介绍:“我们以市民卡为媒介,把代金券以虚拟货币形式打到市民卡补贴账户里面,这样服务商上门按实刷卡收费,一方面让政府资金老年人看得见,另一方面使政府资金使用情况得到监督。”
据介绍,使用电子代金券将重点突出兜底保障职能,优先满足重点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适度覆盖高龄老年人。对城乡散居特困老人、低保家庭老人、失独家庭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和特殊贡献老人、孤寡老人、空巢独居老人等,将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根据自理、半失能、失能类别,按照每人每月80元、150元、2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高龄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后,按照毎人毎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电子代金券将实行实名制管理充值,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携市民卡到市民卡服务网点开通老年福利卡充值功能。老年人持身份证、市民卡向户籍所在村(社区)申请办理,村(社区)对申请人准入条件审核后,录入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上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批,在审批、评估后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向购买服务对象的补贴账户充入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金,服务商开展服务,补贴资金按半年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