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2021年省政府继续把“新建30个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列为民生实事,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窗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实行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运营,确保民生实事长效运行,向广大老年人提供成本可负担、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为打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突出解决好社区居家养老这一民生问题,2021年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确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改造和新建两个类型,可享受每床3000元、5000元一次性省级建设补贴。按照规模和标准可享受每年5万、10万、15万元的运营补贴。按照实际收住失能、半失能、自理老年人数量享受每月300元、200元、100元的床位补贴。按照特殊老年人群体,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50元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
用政府的小投入,撬动社会的大投入,切实让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晚年生活。“十四五”期间,山西民政以“431工程”创建行动为抓手,实现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所谓“431工程”,是创建4个养老服务模范市、30个养老服务模范县、100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市积极落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行补贴、财政贴息、购买服务等扶持政策,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壮大养老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造了一批养老服务品牌,培育了一批养老市场龙头企业,全面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第七次人口普查显示,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0.7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2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7.39个百分点。其中,很多老年人都面临失能的困境。2021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确定晋城市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以来,省市两级政府和医保部门勇担重任,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经验,为国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贡献山西力量。省医保局指导晋城市印发《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标准”促规范,以“等级”促服务,试点工作特色突出。截至2021年12月底,晋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职工达到50.24万人,筹集基金4899.55万元,鉴定评估951人,通过888人,766人已开始享受待遇。试点工作的开展助推了护理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吸引了社会资本向康养照护产业的投入,2021年,康养企业在晋城投资2600余万元,新成立失能评定机构1家、护理机构3家、辅助器具租赁服务机构1家,解决就业岗位2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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