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记者1月18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去年,我市在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2022年,我市将试点范围扩大为200个社区。目前,200个试点社区享受待遇资格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有更多老年人将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是依托社会力量向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助行、起居照料、失禁清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9项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待遇资格,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社区将为审核通过的老年人送上一张“沈阳养老服务卡”。老年人或家属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通过“沈阳养老”App线上“点单”或拨打服务组织联系电话,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和服务项目,在家“坐等”专业服务人员上门。(下转12版)  (上接1版,沈阳今年在200个社区试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老年人申请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及要件

  老年人需持有试点社区所在区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到试点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要件:

  一、普惠型人群:

  1.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2.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

  经社区、街道、区县(市)民政局审核通过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二、关爱型人群:

  60周岁(含)以上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证,并按照民政部门安排接受老年人能力评估;

  经社区、街道、区县(市)民政局审核通过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30-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另外,已申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无需重复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邱菊)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沈阳今年在200个社区试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