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下发,将重点在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点和堵点问题上求突破,推动形成青海特色。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立高原特色养老产业项目平台,打造10家智慧养老院,建设15个智慧养老社区;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加快补齐农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机构布局调整、完善老年健康体系等具体任务,2022年底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深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公办养老机构三项改革任务;探索推广“老少同楼”模式,开展“养老护理员进家庭”“家庭照护床位”“社区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志愿服务进医院”等试点工作,不断提升供给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有效率、更有温度的服务。
针对农牧区地广人稀,服务半径大的实际,分层分类推动养老服务发展,开展农牧区老年人长效关爱行动,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失能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困难老年人“一对一”结对帮扶率达到100%。
我省还将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禀赋,建立高原特色养老产业平台,构建海东市、西宁市沿湟水河旅居养老等新兴业态;依托青藏高原自然和民族特色人文资源,发展宜游宜居宜养的高原健康养老产业;开展高原低氧环境下人体生理变化研究,转化高原环境健康有利的研究成果;研发生产青藏高原绿色有机产品等举措,打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养老产业。结合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实际需求,扩大充实为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城镇和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与城乡富余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加快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向养老服务人员的有效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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