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规划》(简称《规划》),海南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际化,提升老年群体保障能力与服务便利性。其中,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升适老服务水平
《规划》要求,合理布局经办服务网点,畅通为老年人服务的线下渠道,满足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群的特殊需要。针对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等老年人群体办理的高频事项,出台便民举措。提升智能化适老服务水平。探索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等需要照顾的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应急服务。
提高失能人员保障能力,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国家顶层设计,适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框架和制度体系,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逐步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支持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海南省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商业保险产品,满足多元化护理需求。规范保险公司经营服务行为,加强业务和服务流程监管。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服务网络、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信息技术等方面优势,鼓励保险公司参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经办。
建立健全境外人员医疗保障体系
探索推动开展国际商业医疗保险结算。鼓励省内医疗机构通过JCI等国际认证,推进省内医疗机构与国外保险机构直接结算。探索参保人因急性病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结算规则。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提供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境外就医提供便利。鼓励保险机构为短期入岛境外人员提供保险产品、便利就医、代垫付和结算保险金等服务,拓宽参保缴费渠道,提升缴费和理赔便利度。
充分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平台优势,开展医疗保障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积极探索与国内商业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的合作与衔接,建立健全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推进行政监管体系建设有效举报线索“凡接必查”
加强与卫生健康、执法、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形成行政监管合力。促进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按程序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厘清行政监管与协议管理的边界,依法加强基金监管。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强化社会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社会监督员覆盖全省各市县。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有效举报线索“凡接必查”,实名举报“查实必奖”。
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子系统在海南的落地应用,加强大数据应用,实现智能审核全覆盖。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力量协助医保基金监管。
实现全领域信息化电子化服务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创新完善医疗保障线上公共服务。建立完善医保经办互联网服务大厅,实现全领域信息化、电子化服务。支持定点医药机构依托“互联网+”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参保患者全流程的医保服务。积极推动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支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
持续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范围。简化备案手续,完善线上线下多渠道备案方式。推进结算信息系统接口改造升级,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等就医介质直接结算。支持配合做好与区块链电子财务票据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共享。稳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即时结算工作。有序推进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探索将符合条件的药店纳入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完善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持续优化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动态维护,全面推进贯彻应用。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持续推进“三医联动一张网”对接工作。规范数据管理和应用权限,依法保护数据安全,防止个人隐私泄露。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