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增进人民福祉
讲述人: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教授 金维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人社部组织开展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有关部委积极参与,国内外7家相关机构也分别配合进行专题研究,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我当时担任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直接参与人社部组织开展的这项重大研究工作,并主持完成十多项专题研究。在参与这项研究过程中,我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精神,亲历了经过党中央研究制定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出台并实施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目睹了这些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发展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辉煌成就,不断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1月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与企业职工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力地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逐步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大的历史性意义。二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消除城乡差别,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三是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起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四是完善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今年将连续18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将超过3000元。五是制定并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为数以万亿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辟了市场化投资运营的渠道,从而有利于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六是在开展税收递延性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指导文件,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有利于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庞大的养老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超6万亿元,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累计结存达4.5万亿元,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年金)保费收入总额也超过1万亿元。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
(光明日报记者邱玥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22年04月28日 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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