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将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土地资源作为重要的空间载体和生产要素,对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积极推动政策落地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对养老服务用地的需求日益增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数据显示,2014—2018年,我国累计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2589宗,土地面积3695公顷,年均供应宗数、土地面积较前五年(2009—2013年)分别增长84.1%、73.4%。
2019年,《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继续增加。2019—2020年,我国累计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278宗,土地面积1945公顷。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各地加强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供地保障。一些城市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打造15分钟或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将养老用地落实到各片区控规中进行规划管理。
同时,一些城市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筑面积标准也进行了规定。此外,多地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不同程度涉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监管内容。
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
面对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国家战略的新要求,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和保障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2950万亩以内,较“十三五”下降10.4%,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快速增长的用地需求面临建设用地减量化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双重约束。
近年来,各地养老服务设施供地量普遍增加,但一些地方从土地出让收益最大化角度考虑,老年人聚居的中心城区用地较为紧张,养老服务设施相对不足,出现一床难求现象。一些远郊区养老机构则因地理位置较偏、收费较高等,入住率偏低。养老用地供需空间匹配度不够高,存在“多”与“缺”并存现象。
现行养老设施相关规划建设和用地标准数量不少,但有的制定时间较早,编制单位涉及多个部门,存在养老机构划分与现行管理不符,指标和分类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存量建设用地受开发利用成本高、权属复杂、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使得大多数民间资本望而却步,影响了养老服务设施的供给。
目前我国优质养老资源多集中于城市,农村养老服务投入不足,养老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方面不活跃。
强化用地空间规划统筹
“十四五”期间,应着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统筹和政策落实,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
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空间规划统筹。各地要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根据当地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求等,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置规模、布局原则及建设标准。编制详细规划时,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城市更新要优先保障养老设施用地需求,鼓励存量资源通过城市更新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
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需空间不匹配问题,要推动养老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根据老年人口分布等情况,明确各层级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布局、位置、指标等,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制订统一的规划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养老设施用地标准,促进各项养老支持政策落地。
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首次纳入《“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未来对于新增养老用地的需求逐渐减少,建议进一步完善存量用地盘活及城市更新的相关政策,创新用地政策,简化审批流程,释放更多的存量资源。
进一步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的用地支持政策,降低投资成本,盘活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水平。
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平台建设,建立土地供应信息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及运营信息的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反馈养老机构未正常运营、违规及退出等情况,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如何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