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健康发展事关民生福祉和发展全局。我省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政策制度保障,全面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我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5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综合施策,统筹推进
统筹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全方位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山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友亭介绍,《实施方案》将养老托育工作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一老一小”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城镇农村互补、政府社会共建、事业产业同步等多个维度统筹谋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实施“431工程”、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普惠养老托育工程等示范牵引工作,全面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同时,坚持从解决问题出发,针对我省养老托育服务存在的有效供给不足、发展环境有待改善、专业服务人才短缺等不平衡不充分难题,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注重服务提质扩容,从家庭、社区、机构三方面入手,提升养老托育服务的便捷性与可及性;注重补齐农村服务短板;注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协调充分均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立足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在发展原则上,《实施方案》提出保基本、促普惠、强市场、优服务等任务措施,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保障。在发展内容上,通过促进医养康养发展、注重品牌产品研发、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等举措,积极培育养老育幼新业态,构建我省养老托育多元供给、融合发展新格局。
此外,《实施方案》精准“点穴”我省养老托育发展要素瓶颈,通过完善用地保障、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价格指导、人才培养等要素支持政策,强化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为养老托育发展打造创新融合、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
加大设施供给,降低服务成本
场地设施是养老托育服务最重要的硬件成本。《实施方案》支持和引导开拓可用于养老托育服务的各类资源,降低服务成本。
《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打造宜居便民设施环境。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养老托育服务及配套安全设施。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服务。支持农村社区新建或利用闲置乡村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探索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集中办公区增设完善托育服务设施。
《实施方案》明确,在提升养老托育服务供给能力方面,拓宽普惠性服务供给渠道。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积极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性“服务包”。允许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住宅区将闲置用房转为养老托育用房。引导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在女职工较多、条件成熟的企事业、机关单位和公共场所推广建设“妈咪小屋”(母婴室)。
在保障用地需求上,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省直机关闲置土地和房产改建用于养老托育可按照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变更登记用途,保证就近养老、就近托育需求。
五方面发力养老服务,四个强化婴幼儿照护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如何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黎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重点从五个方面发力,全方位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社会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零门槛”,构建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示范引领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二是聚焦服务供给,大力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聚焦示范引领,“十四五”期间,实施养老服务“431工程”,创建4个养老服务模范市、30个养老服务模范县、100个养老服务模范机构;同时,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51工程”,培育10个规范化、标准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建成200个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社区养老示范机构,打造50个养老示范社区,发展100个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今年已经评选出4个社区示范品牌、2个社区示范机构、6个示范社区,下达奖补资金1160万元。四是聚焦业态融合,加快建设一批康养社区、康养小镇、康养民宿村,打造康养产业集群,深化医养结合,推进智慧康养,满足高品质养老和康养需求。五是聚焦堵点难点,我省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床位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一揽子要素保障政策,并全力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0岁—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李瑞兵介绍,我省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实际工作中,我省坚持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将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重要指标,全面统筹,系统推进。二是强化托位供给,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先后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780万元,支持了24个项目建设,新增托位2780个。三是强化基础保障,将保育员培训纳入2021年“山西护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全年培训1300名保育员。鼓励发展社会托育机构,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备案托育机构有127家。四是强化示范引领,深入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活动,在43个县(市、区)开展指导家庭科学照护婴幼儿工作试点,并积极推广试点经验。
开出清单,明确职责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全面三孩”优化生育政策深入实施,我省养老托育工作将会呈现出高增速、高需求等特点,养老托育服务压力还会不断增大。《实施方案》推出的重大举措如何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赵霞介绍,省发改委将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具体落实举措和分阶段进度要求,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的有效衔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指导我省地级市制定完善“一老一小”一揽子整体解决方案,分年度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拟实施的重点项目,细化支持政策措施,持续推动“一老一小”问题在全省得到整体性推进、系统性解决。持续促进供给能力提升,坚持“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推进、综合施策。通过持续用好国家养老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投资支持政策,增加政府基本养老托育服务供给。通过实施普惠养老托育专项行动,采取政府投资补助、政策支持等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服务供给。通过促进业态融合、产品服务提质升级、智慧化发展等方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托育需求。同时,加强监督评估,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和分阶段评估,研究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形成养老托育年度发展报告,为我省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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