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养老服务工作责任部门,下一步,省民政厅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具体有哪些谋划和考虑?

9月2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我省《河南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不断深化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

具体来说,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

“《条例》是一部规范我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基本法”,保障本省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杨蕾表示,一方面,将积极组织各地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围绕社会较为关注的条款、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建立健全以《条例》为统领、各级各类法规制度规范相配套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第三方面,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推动法规执行实施,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地见效。

明确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以《条例》为纲目,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为根本目的,着眼2022、2025、2035、2050等四个重大时间节点,衔接国家目标,明确分步实施,发展符合河南实际的高品质养老服务。

到2022年底,我省要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至少有1所特困供养机构。

到2025年,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更加协调,医养康养结合紧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我省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水平建设中西部养老服务幸福高地和康养产业高地。

到2035年,以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养老产业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架构基本成型,多层次、可持续、全方位的“大养老”格局全面建成,适老产品和服务多渠道、多领域、多业态供给,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到2050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制度安排成熟完备,养老服务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引导多方参与,实现协调持续全面发展

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力量为主体,多方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一是发展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出台由政府主导提供,全体老年人可公平获得,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覆盖城乡、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构建多层次多业态养老服务体系。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事业,兴办面向不同收入人群的养老机构和康复护理机构,提供大多数老年人可负担的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十四五”期间全省要完成21.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个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提供或参与养老服务,促进互助性养老。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的活力,发挥投资对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牵引作用,提供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产品。

三是统筹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在城市,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加强街道和社区养老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智能化技术保障能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在农村,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四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在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养老服务业供给的同时,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品牌化、多业态融合的服务企业和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发展银发经济,促进老年产品市场提质扩容,繁荣消费市场,推动生活性养老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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