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6月7日,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害老人1525名、涉案金额1.94亿余元的养老诈骗案。该案系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咸宁市首例起诉并开庭审理的养老诈骗案件。

该案被告单位咸宁某养老有限公司、咸宁某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告人谢某泽、黄某初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被告人谢某泽、吴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咸宁某养老有限公司,谢某泽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某任总经理。谢某泽在明知该公司没有相关部门批准融资的情况下,组建营销团队,先后在武汉、咸宁等地设立营销点,以养老公司名义对外宣传,将老年公寓养老服务分为“健康卡”“吉祥卡”“如意卡”等六种不同等级并对应不同的优惠返利,吸引客户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收取客户养老服务预定金,以变相发放利息和承诺到期返本返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资金,并将吸存资金用于购置资产、基本建设和业务经营。至2020年6月,谢某泽等人以该养老公司名义吸收公众存款1.86亿余元,目前,未返还吸存资金1.12亿余元,涉及受损人员1329人。

此外,2019年3月和7月,谢某泽还设立该养老公司孝感分公司和岳阳分公司,继续以上述方式向不特定公众吸存资金。至2020年7月,孝感分公司吸收公众存款836万余元,目前仍未返还吸存资金711万余元,涉及受损人员172人;至2020年1月,岳阳分公司吸收公众存款37.8万元,涉及受损人员24人。

案发后,部分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投案,并退赔部分资金。司法机关为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封了被告单位的房产、土地及被告人的车辆等财产,并追回吸存资金1100万余元。

在当天庭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

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

近年来,养老诈骗犯罪花样繁多,令人防不胜防。老年群体要增强防骗意识,选择养老机构时要全面了解掌握情况,不要被优惠返利等因素诱惑,和子女多商量,并牢记以下防诈口诀:“三查两看一禁要做到,守护钱袋平安最重要”。

三查:一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查询养老机构的登记情况;二是通过民政部门网站查询养老机构的备案信息和评级信息;三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企业查询平台,查询养老机构的涉诉信息。

两看:一看养老机构实际场所;二看养老机构服务情况和护理水平

一禁:禁止预付大额养老金,从而确保老年人的财产安全。

作者:咸安区法院 陈桥

免责声明:我们注重分享,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如有异议,请告知小编,我们会及时删除。

依据《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信息网络传播权力保护条例》第14条/23条,即“避风港原则”,本文中部分图片及文字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客服删除,本网不对内容传播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与著作权或相关权有关的信息审查义务。

本文地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 借养老之名 骗取1.94亿元 ——咸宁市首例养老诈骗案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