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22年贵州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省民政厅将按照“保基本、补短板、谋突破”的思路,全力推动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推进民政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在困难群众救助方面,精准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推动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社会救助。出台全省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认定办法,推进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市、县两级要全面出台社会救助具体改革措施,逐步拓宽改革惠及面。
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援助有效衔接机制,推动“物质+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持续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农村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标准差距,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加快推动出台《贵州省社会救助条例》。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加强部门协作,持续做好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权益。
在养老服务方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挥世界银行、法国开发署项目引领撬动作用,聚焦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刚需,着力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缺口,提质改造20个标准化养老机构,新增4000张护理型床位,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3%,实现护理型养老机构县级全覆盖。
重点推动贵阳市、遵义市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扎实推进市场主体培育,逐步解决机构运营困难问题。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失能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试点。
落实养老产业大招商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计划招商引资200亿元,到位资金25亿元,在引进国内养老龙头企业连锁化运营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认真落实贵州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基层治理现代化。统筹开展“移风易俗、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展议事协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完善村务公开”五大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配合省委组织部抓好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及后续工作,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组织实施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创建,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开展“百千万”为民便民安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最放心、最暖心、最安心的港湾。
持续深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全面推广使用集约化社区治理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另外,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年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抓好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养育标准。
规范行政区划设置,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不断优化提升社会组织登记规范化水平和便捷程度,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指导,持续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推进时间表、路线图,深化殡葬改革,把生态理念贯穿“殡、葬、祭”全过程。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推动所有村(居)将殡葬移风易俗写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发挥作用,全面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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