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我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要达到55%。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难题设置了这一主要指标,着力破解养老服务的“难中之难”。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是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设置该指标,有利于引导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养老服务供需匹配度。
数据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有4000万人,“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是这些老年人家庭的真实写照。而九成以上老年人倾向的居家养老,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在设施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力有不逮,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对专业养老机构仍存在较大需求。
2021年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就已提出,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这一指标的解读文章,2019年,我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仅为40%左右,无法匹配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入住需求;同年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0%、2035年80%的目标。
此次国务院印发的规划不仅延续了“十四五”规划纲要这一目标的设定,还提出一系列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的支持措施。例如,支持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引导地方对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办法,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的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
针对护理型床位占比指标,一些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还结合实际给出了更高的目标值。例如,《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70%。
在不断推动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的同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也在“两条腿走路”,努力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搬”到家。
“十三五”期间,一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结合实际探索推出家庭养老床位等居家养老模式。通过对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护理床、信息监测设备等老年用品,同时推动养老机构把专业养老服务送到家,由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养老院护理型床位供给缺口。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