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我国九成以上的老人倾向于居家养老。去年11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通过调研发现,养老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老年人满意、家庭减轻养老负担,养老服务企业得到发展,多方受益。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作为一种服务新业态,在发展中仍存在诸多困难。”全国政协委员田惠光认为,居家社区养老面临着老年人多、需求层次多、大部分老年人消费欲望和能力低等问题。创新发展适合国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非常必要。
“政府应主导建立适合国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田惠光建议,各级政府尽快制定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组织好基本养老产品和服务,使老年人得到实惠;培育、支持社会办非营利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搭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可持续运行的规模和机制,提供微利保本的多元化产品和服务;建立由政府、社会、个人分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多元化经费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十三五”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具体情况推广可行的模式和做法。
“调研显示,有发展潜力的机构上规模的最大难题是资金投入。相关部门应组织研究支持社会办非营利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的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源对这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效投入,促进社会办非营利居家社区养老机构规模化发展。”田惠光建议,要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在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规范和评价体系,明确服务项目和内容,有偿服务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提供优质服务、老年人满意度高的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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