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养老从业人员缺口大、专业能力不足、社会认可度不高等问题日渐凸显。养老服务行业如何吸引人、留住人、用好人?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在提案中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
科学制定养老从业人员发展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代俊峰建议,要科学制定养老护理员队伍发展规划,扩大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其中,对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应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可参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才建设发展规划,从护理员队伍的数量规模、专业要求、分级分类、培养教育、权益保障和服务监管等方面,明确提出短期、中期、长期发展目标,并出台政策法规确保其有效落实。
代俊峰建议,民政等部门要鼓励养老机构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重点培养和吸纳医师、社会工作师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人社、卫健等部门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要制定相应帮扶措施,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配设养老护理员,重点从脱贫户、农村留守妇女中挖掘人力从事养老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福建省委会主委阮诗玮建议,由民政部牵头联合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制定出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地方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落实奖补激励政策,切实保障养老服务人员的薪资待遇;扶持从事养老服务的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制度,深入开展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养老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人文素养培育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肛肠科主任安阿玥建议,多元化培育养老人才。根据不同地区的需求,对有能力的专科学校、高等院校和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分类实施不同级别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根据养老护理员自身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分层培训;对于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失智老人服务的护理人员,可增加一定的专科培训,使其提高护理技能。
“居家养老仍将是未来养老服务的主阵地,我们要重视家庭成员这支潜在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代俊峰建议,建立一批养老行业实训基地,支持开展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活动,为失能老人家庭护理人员开展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逐步将失能老人的子女亲属吸纳到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中来。
代俊峰建议,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评价标准,建立养老行业准入标准,由地方民政部门定期组织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养老机构进行停业整顿或撤销证照等处罚。要建立养老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养老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如存在违反道德及人文素养要求,或存在虐待老人行为的,经查属实的纳入黑名单,同时列为失信人员,影响个人征信。
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提升养老从业人员待遇
收入不高、社会认可度低,是造成养老从业人员流失的重要原因。安阿玥提出,提高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薪资待遇,关注其心理健康。地方民政部门监督,确保养老相关专业人员薪资水平不低于上年度地方服务业平均薪资。凡进入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驿站工作的,工作满3年后由地方主管部门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家庭有从事养老相关专业工作的,家庭其他人员可享有税收优惠。
“加强社会支持和认可也非常重要。”安阿玥提出,养老机构必须按规定对新入职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后也要定期组织继续教育和在岗教育。政府部门应积极宣传我国养老政策和养老护理员职业,吸纳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表示,要鼓励医学院校设置老年护理专业,对于该专业的学生给予适当补贴。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高职、职高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业。
“从工资待遇、个人发展、社会地位等方面予以制度保障,让护理员成为受人尊崇的职业。”代俊峰建议,要妥善处理目标要求与当前广大养老护理员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确保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做到统筹兼顾、多方共赢、平稳推进。因养老护理员还没有从普通家政人员中剥离出来,工资发放也没有统一标准,国家应出台相应的工资指导标准,可适当高于普通服务行业,使人力资源流入养老服务领域。同时,要借鉴医疗机构护理人员的管理模式,建立养老护理员管理新模式,建立待遇与级别联动机制。通过服务年限、服务水平,给予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业者相应的入职奖励及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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