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近期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确保“十四五”时期完成200万户改造目标,切实提升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通知》要求,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安全、便利、经济的原则,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改造对象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是指根据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及生活习惯,以顺应老年人期盼、增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为目标,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式,
对其住宅进行适当改造,比如地面硬化、
厨卫改造、辅具适配、智能化助老服务建设等,
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
有效消除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风险隐患,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安全、舒适地度过晚年。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养老保障处处长孙文灿:“我们已经把‘十四五’期间要推进的200万户的任务分配到了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明确每年的改造任务要求,
确定改造企业竞标的标准,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确保‘十四五’200万户的改造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目前民政部等部门正在编制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特殊困难老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拟纳入清单之中。
地方政府是“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各地要统筹落实投入责任,
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和帮助。
十八大以来,北京、上海、安徽、江苏等地已陆续开始试点适老化改造,改造补贴标准从每户1000元到1万元不等,平均每户补贴为3000元。
目前,民政部正在制订《家居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等多项相关标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体系;同时,争取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养老保障处处长孙文灿:“下一步我们将争取把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改造的对象、程序、要求、标准和支出责任,从制度层面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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