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城市养老,农村养老情况更不容忽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曾针对农村养老在江西省新余市进行调研。当地立足农村熟人社会特点,尊重农村老人离村集中养老意愿不高的现实,以村组为单元,利用闲置房屋,建设集中吃、分散住、互照应的“颐养之家”,为老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服务,实现了“离家不离村”的养老。

当地在入住对象选择、“颐养之家”建设、费用出资和服务管理上都有完整的操作流程。比如,在服务对象选择上,明确入住条件,尊重老人意愿。在综合考虑全市老年人口规模、自理能力的基础上,明确73岁及以上农村老人依个人意愿入住颐养之家。乡镇可根据经济条件和场所接纳能力,适当降低年龄要求。场所建设上,坚持以盘活存量房屋为主,优先利用闲置公共房屋进行改扩建;无集体公共房屋的,通过接受爱心捐助或租赁村民闲置住宅再行改造,全市90%以上的颐养之家由闲置房屋改造而成。在出资上,当地采取“财政出资+个人自费+社会捐助”。建设改造费以财政投入为主;运转维持费,以老人“自养”为主、市县乡村补助为辅。

“颐养之家”具有广覆盖、低成本、本地化特征,较好实现了农村留守和空巢老人的养老兜底保障。截止到2019年10月,新余全市73岁以上约3.9万农村老人中,已有9138人入住,基本实现了老人想住即住的目标。从实际入住人员看,主要是独居、留守及生活困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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