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海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共6章31节,制定了16项主要发展指标和8个重点工程项目,对未来五年海南民政事业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规划》提到,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制度保障体系,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海南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政事业发展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取得重大突破,民政事业发展“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16项主要发展指标

●到2025年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达到80%

●到2025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达到2508个

●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大于30㎡

●到2025年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到7.4万人

●到202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1.14万人

●到2025年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

●到2025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到100%

●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大于50%

●到2025年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达到100%

●到2025年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村(居)儿童主任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

●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到2025年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

八个重点工程项目划重点

民生兜底保障重点工程

融合社会救助资源,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提升保障条件。推动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对象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

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救助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实现足不出户就可申请救助。

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全面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指导市县建设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力争到2025年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市县覆盖率达到90%,提升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工程

加强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2025年底,全省各市县实现城市社区成立一个枢纽型社会组织;推进农村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工程

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支持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区划地名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优化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设置。推动镇(街道)设立标准出台,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和完善基层行政区划格局。

完善地名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到2025年,建立完善的地名规章制度,在全省推广二维码地名标志设置,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

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2025年底,实现每个市县至少有一个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体机构,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等职责落实。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

加强儿童队伍建设。2025年底,全省所有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0%以上;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部配齐,覆盖率达100%;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培训率达100%。

殡葬公共服务工程

建设市县(区)级公益性公墓18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47个,到2025年,实现公益性公墓覆盖市县、乡镇、村三级。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乡镇(街道)建有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养老机构服务拓展提升。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提供居家上门、康复训练、助餐、培训支持等服务。优化养老机构的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比例。到2022年,全省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养老机构总床位数量)不低于50%;到2025年底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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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地址:2025年海南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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