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新闻办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我省民政事业将在社会救助、“留守群体”、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方面加以着力。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符瑶青表示,“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积极发展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优化供给结构、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制度。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机制和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普通老年人可承受的普惠养老服务价格标准。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建设和运营激励机制,出台养老机构补贴暂行办法。
二是打造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在市县层面建立覆盖面较广、适度普惠的2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到2025年底,全省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2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培训养老护理人员不少于1.5万人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的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是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联合卫健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鼓励150张(含)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门诊室、医务室,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康养联合体。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高龄长寿老人补贴”“防范非法集资”“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惠老政策宣传。
五是提高老年人关爱服务水平。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建立空巢(独居)、农村留守老年人、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巡访制度,将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失能且事实无人照护的老年人列入重点巡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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