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保险、基金、银行、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都致力于探索以第三支柱为主的养老金融服务市场,初步形成了开放竞争的格局。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看来,但是由于养老金结构、税收激励政策以及监管制度等方面尚存在提升的空间,养老金融服务发展的潜力未充分释放。
据其测算,2019年,在我国养老金总资产中,第一支柱为6.29万亿元,占65.45%,第二支柱为1.80万亿元,占18.73%,第三支柱为1.52万亿元,占比15.82%,养老金体系呈现第一支柱一支独大的结构特点。养老保障改革中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足,造成市场化个人养老金发展不充分。同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仍然较高,不利于建立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另外,养老金体系不同支柱之间的个人账户功能重叠,缺乏资金流动的通道与对接机制。
朱俊生还提出,目前的税收递延政策存在税前扣除额度过低、税延额度计算方式较为复杂、领取阶段7.5%的实际税率过高、税延操作流程复杂等问题。此外,EET递延征税模式对于高收入群体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中低收入群体可能因收入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方式也有待拓展。
上述平安养老险相关负责人也提出,希望打通第二、三支柱。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尝试打通第二、三支柱,通过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承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领取资金,由于二者税收政策存在差异,目前客户从企业年金领出资金时须进行扣税,之后才能投入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但按照个人所得税扣除规则,如客户选择一次性领出,将面临较高的税率,而如客户选择分期领出,则须分多次转入个人养老保障产品,无论是操作的便捷性还是领取的即时性都得不到保障。”
基于这种情况,该负责人建议:“期盼国家相关部门能够能台第二支柱资金向第三支柱转化的便利政策,即从企业年金转入个人养老年金产品时不扣税,客户从个人养老年金领取时再进行扣税,从而实现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保障产品的便捷转换,如此一来,可以加快推动第二、三支柱的结合,有效提升参与率。”
业内预计,随着养老金第三支柱政策的不断完善,尤其是账户制的建立以及税收优惠力度的加大将激发出养老保险市场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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