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县(区)有1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

●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

●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全部完成

●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为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前,濮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我市要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引导各类养老机构提质增量,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探索养老服务业发展新业态。到2022年底,实现每个县(区)有1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提升改造全部完成;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十四五”期间,在市城区谋划建设东、西部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延伸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我市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四大工程”,实现“四个覆盖”。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解决应建未建、已建未用问题,补齐县(区)、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缺口,实现每个县(区)、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全覆盖;实施城镇、街道办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实现县城区、街道办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实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实现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打造城镇社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到2022年底,实现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打造农村“一公里”居家养老服务圈。

加快发展养老机构。持续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或引进1家品牌养老机构。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提质增能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空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支持养老机构进社区,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设立家庭养老床位。

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与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优化医养结合运营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养签约、嵌入医疗、医疗托管等方式,将老年医疗健康服务向养老机构和社区、家庭延伸。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建成1所以上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探索“养老服务+行业”模式。鼓励各行业市场主体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提供优质服务供给。发展银发经济,支持企业开发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具等产品用品。探索“以劳养老”新模式,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鼓励老年人继续发光发热。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建设濮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到2022年底,每个县(区)建设1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程申学

免责声明:本网资源来自网络,不代表安养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濮阳市出台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