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导语
江西大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实现全省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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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江西大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实现全省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在
江西大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明确到2021年,实现全省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在县级福利院集中照护达到100%,所有乡镇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全覆盖。《通知》提出十条具体措施:
一是着力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各地要加快将县级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切实落实特困失能老年人护理经费。空白县(市)要加快建设突出护理功能的福利院。暂时不具备县级集中照护条件的,可依托具备条件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民办老年护理院集中照护。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应当内设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到2021年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在县级福利院集中照护达到100%。
二是着力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工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服务功能较弱、供养人数较少的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乡镇敬老院应优先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仍有剩余床位的应向社会开放。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鼓励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方式,引入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
三是着力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提质扩面。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主管理、互助服务”原则,结合实际推广新余市“党建+颐养之家”等经验。充分利用闲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祠堂等资源,在建制村、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推进适老化改造。鼓励在具备条件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开辟为老服务设施。2019-2021年全省新建或改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7800个,覆盖70%以上的建制村。合理确定服务对象范围,对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失能失智以及留守、独居等老年人,根据需要提供助餐、助安、助医、助娱和心理慰藉等服务。着力解决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可持续运营问题,建立稳定的财政补贴机制,完善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
四是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农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坚持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农村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综合养老医疗护理服务。乡镇敬老院要设置医务室或由所在乡镇卫生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重点与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签约,优先为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服务。
五是着力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在乡镇、村开发为老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本地富余劳动力从事养老服务一线岗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到2021年,实现所有乡镇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均持证上岗,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各地制定区域性补贴政策,对农村地区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合理确定和落实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入职补贴、工龄补贴等优惠政策,建立与岗位绩效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
六是着力建立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关爱扶助机制。各地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巡访制度,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由乡镇党委统筹指导,村党组织负责实施,组织村组干部和在家农村党员,就近就便、分片包干,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和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及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援助服务。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完善党员干部联系帮扶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制度,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一人一策”,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是着力构建履行家庭主体责任奖惩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事务中的领导作用,领导和指导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教育引导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的守法意识。村党组织要定期开展“五好家庭”、“最孝儿孙”、“最美儿媳”等评选活动,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作用。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进行调解,督促其履行义务。
八是着力发展为老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体,发挥广大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为老志愿服务。鼓励在村级组织探索开展以“时间银行”为主要内容的为老志愿服务,逐步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与通兑机制和志愿服务互助循环机制。村党组织要发动农村党员和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为高龄老人和居家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送餐、助洁和心理慰藉等志愿服务。
九是着力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的资金筹集与保障,根据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和保障人数等,安排相应的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养老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各地要全面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统筹整合使用发放给个人的残疾人、老年人福利补贴等政府性生活、护理类补助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确保农村养老服务各项政策有效衔接、资金归集使用。
十是着力构建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会同民政部门大力推行“党建+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并纳入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内容。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并协调纳入市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考评;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对农村养老服务项目申报、资金保障予以支持;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医养结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