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城乡居民第三次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导语
本报讯(记者刘晓菲)从桃城区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正式开展本年度第三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桃城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均须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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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本报讯(记者刘晓菲)从桃城区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正式开展本年度第三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桃城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均须进行认证,
本报讯(记者刘晓菲)从桃城区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正式开展本年度第三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桃城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均须进行认证,认证方法与前两次相同。
认证人员可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身份识别认证系统APP进行认证。在“个人认证”一栏,按提示依次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将面部放入采集框并按提示完成动作,提交信息,即可完成资格认证。
认证合格人员,由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按程序审批后及时续发养老金;认证不合格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起予以续(补)发。领待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由桃城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暂停发放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凭相关证明,恢复其领待资格,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同时,桃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瞒报人员、享受双重保险人员、在服刑期领待人员及采取编造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的人员等予以监督、举报,举报电话:6982931。
(责任编辑: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