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导语

速读:近期,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照护标准》),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分级照护和照护质

《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出台
导语

速读:近期,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照护标准》),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分级照护和照护质

速读:近期,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照护标准》),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分级照护和照护质量评价标准,让老年人过上有质量的晚年生活。这个标准的出台,将填补云南老年人照护领域标准空白,让入住老人享受养老机构提供的安全、安定生活,同时也为养老机构合理收费提供依据和基准,构建一个老人、家庭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幸福养老“生态圈”。

近日,昆明市民邱桢文想为84岁老父亲找个好的养老机构,让老人好好享受养老院的专业护理和照护,安享晚年生活,咨询了养老院、老年公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五六家养老机构后得知:每月收费少则五六百元,多则五六千元,甚至上万元,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很难选择。

记者了解到,现在昆明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范围约在500元到1万元左右,因为没有统一的照护标准,导致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收费不等、服务质量也有所差异。

现状>>

收费标准差异大

《养老信息网》显示,昆明各种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基本维持在500元至1万元左右,这些养老机构有国营机构、民营机构、社会团体、公办民营、公助民办等。

昆明市东川区幸福家园老年公寓的床位费每月收费标准分为280元、290元、300元;护理费每月收费标准:40元、200元、450元、700元、1000元;伙食费每月收费标准为330元,入住一个老人的照护费用最低也要650元。

而在滇池康悦养老度假中心、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官房栖云阁养生公寓等,因为环境优美舒适,养老设施齐全,护理照护服务好,所以每个入住老人的收费范围为5000元至1万元。

滇池康悦养老度假中心设有老年食堂,提供的营养餐均由专业营养师为老年人设计,确保老年人饮食种类丰富和营养均衡。所以入住的老年人可选择每月850元的包餐制,亦可凭房卡(一卡通)单次消费,食堂菜单价格仅对入住老年人适用。

机构内除老年食堂外,设有3家药膳餐厅、素食餐厅和家常滇菜餐厅等特色餐厅以及美食广场可供选择。而今年4月成立的官房栖云阁养生公寓,初期设60个套房,房间为居家户型,设施齐全,环境优美,适宜自理老人长期居住和旅居养老,入住一个老人每月的收费约在3980元至8200元。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的收费约为2200元至9000元,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家庭选择养老机构时,都像邱桢文一样:选择便宜的养老机构怕老人吃不好、睡不好,委屈了老人;选择收费稍微贵一点的养老机构,经济上又难以承受,所以很多人选择中等收费的养老机构。

民政部门>>

标准融入养老特色

截至2018年,云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685万人,占总人口的14.18%。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大量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问题成为不少家庭的负担。

近年来,云南省的老人护理服务也已逐渐从医疗机构延伸到社区和家庭,逐步为公众提供了老年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临终关怀等多种养老服务。虽然养老服务方式丰富了,但老人照护收费标准还是没有规范和统一。对此,云南省民政厅等部门一直持续加快推动制定老年照护评估标准,通过评估决定适合老年人的照护方式,最终出台了老年人《照护标准》,这个标准融入了云南的饮食、风俗、宗教信仰等地方特色内容,更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编制标准技术内容时,充分结合了云南省养老服务行业的特色,在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照护内容和要求中融入了云南地方特色内容。此次《照护标准》的实施,是为了能够让入住老人享受养老机构提供的安全、安定生活,同时也是为养老机构提供一种合理收费的依据和基准,加快养老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云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姜莉说。此次实行的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系列标准,从老年人能力评估,到分级照护内容与要求规范,再到照护质量评价方法与程序规定,将老年人照护服务的全流程进行串联,提升了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化,并且坚持持续提升和改进。

此外,在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各地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与提升的大背景下,此三项标准填补了云南省在老年人照护领域的标准空白,初步建构起了老年人能力评估、分级照护和照护质量评价一体化的标准体系雏形,为后续标准完善和提升提供有力指导。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统一的老年人照护收费标准,有利于对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监管,保障老年人养老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花了养老钱就能享受到物有所值的优质养老服务,推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一个老人、家庭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幸福养老“生态圈”。

养老机构对标准的出台也持欢迎态度。滇池国际养生养老度假区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了老年人照护标准,不仅能规范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还能促进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这是一个既对利民惠民,又有利于养老机构发展的红利政策。官房栖云阁养生公寓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标准的出台,将促进养老机构不断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质量,助推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稳步快速发展。下一步,他们将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加强老年护理员的队伍建设,同时将推进养老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老年人>>

享受到政策红利

近段时间,云南养老机构里的老年人们都在热议《照护标准》。

试行《照护标准》是省委、省政府多年来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取得的一个成果,它见证了民政事业的改革“力度”和发展“温度”。

在官渡区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一楼的书画室内,80岁的赵大爷挥毫泼墨,兴致正浓。他说,听说老年人有了自己的《照护标准》,心里更踏实放心了,因为养老钱花得更明白了。

记者走访了解到,很多养老机构里的老年人们听说这个标准出台后,都感到安心。他们认为,这是政府释放的一项政策红利。

面对滚滚而来的“银色浪潮”,多年来,党委、政府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出台了一系列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云南省每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列入全省10件惠民实事,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气候、环境等养生养老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调整和供给能力提升,大力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逐步形成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有偿、低偿、无偿服务相衔接,政府、市场、社会互动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机制,让老年人在彩云之南幸福颐养天年。

解读

根据《照护标准》,照护定级主要包括个案评估、制定照护级别、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服务以及监督评价等。

护理等级:分级主要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进行评定,确定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包括生活完全自理、生活基本自理、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生活不能自理4种情况。同时,依据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病情及个性需求,确定老年人护理分级。按照要求,养老护理人员每半年要根据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病情变化等进行复评,动态调整老年人的护理分级。

特级护理:除了保持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养老护理人员还要协助老年人床上大小便,对大小便失禁的老年人做到勤查看、勤换洗、勤翻身、及时更换衣被;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如厕,防止摔倒;对长期卧床和坐轮椅的老年人酌情使用减压用品;每2小时更换体位1次,必要时每1小时更换1次,定时检查皮肤受压情况,若出现压疮,应进行压疮护理;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了解老年人需求,提供所需服务,每0.5小时—1小时巡查一次。

三级护理:各类慢性病患者,一般情况良好,无明显器官功能障碍;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需使用助行器具者;严重功能障碍,巴氏评分25—45分;需协助进食,协助处理大小便;需要协助沐浴;需要督促、指导服药;能自我管理财务等情形之一。

二级护理:中度功能缺陷,巴氏评分50—70分;MMSE简易智能精神状态检查表评分正常,无精神心理问题;能参加一些兴趣活动和体育健身活动;能自我管理财务等情形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级护理:轻度功能缺陷或完全自理,巴氏评分>70分;MMSE评分正常,无精神心理问题;能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劳动;经济上能自理等情形之一。

老年人能力评估:从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和社会参与4个方面进行,4个一级指标下分设22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照护标准》明确,该评估结果将作为老年人入院、转院、制定照护计划和预防风险的依据,也是养老机构照护分级的重要依据。养老机构要根据老年人不同的能力分级和需求,制定相匹配的照护等级和计划,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安全。对于出现精神异常、自杀自伤或杀人倾向的老年人,可交由医疗机构的医生评估、诊断和治疗。值得注意的是,如评估对象及法定监护人对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的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结论告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

照护质量评价:评价主要从结构、过程、结果3个相互作用的要素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具体细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评价细则。《照护标准》还明确,最终的评价报告可根据评价目的,选择适当形式报告评价结果,如企业自查、行业发布、行业及政府联合发布、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等。

本版稿件记者黄河清报道 记者孟祝斌摄

2015年以来,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2600余万元建设的省级老年公寓被列为全国示范项目。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设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49个、农村敬老院874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146个,养老床位达17.71万张,较2012年增长161%。

本站转载文章和图片出于传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权异议,请在3个月内与本站联系删除或协商处理。凡署名"云南房网"的文章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爆料、授权:news@ynhouse.com。


5G零距离,在线挑选养老院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