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创新推进山区农村养老服务
导语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是典型的山区县,在基层一些乡村,基本上是“下不了山,进不了城”的留守和空巢老人。近年来,龙泉市从农村实际出发,率先推行社会化养老改革,探索形成政府、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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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是典型的山区县,在基层一些乡村,基本上是“下不了山,进不了城”的留守和空巢老人。近年来,龙泉市从农村实际出发,率先推行社会化养老改革,探索形成政府、村集体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是典型的山区县,在基层一些乡村,基本上是“下不了山,进不了城”的留守和空巢老人。近年来,龙泉市从农村实际出发,率先推行社会化养老改革,探索形成政府、村集体、家庭(老人)互动的养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聘请“兼职保姆”。由乡镇政府牵头、村委会出面,在村保洁员、村代办中心工作人员中聘请“兼职保姆”,一村1至2人,每年由村集体补助3000-5000元,“兼职保姆”为老人提供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应急救助、文体活动等服务项目。每周按照固定时间对辖区内老人进行走访,陪老人唠嗑,了解老人需求,并为高龄体弱老人代办各种便民事项和日常生活事项。定期组织留守老人通过手机电话、网络视频等与其子女交流,互通情况,抚慰思念之情。引导和鼓励身体条件较好的老人走出家门,到村里的农家书屋、乡文化中心等场所,与其他村民一起参加健身娱乐活动。
组建“好邻居帮帮团”。组织农村党员、离任老干部开展帮扶活动,同时利用农村良好的邻里关系,动员热心村民参加,形成助老志愿者队伍。由村委会引导确定开展结对服务,定时到老人家中串门走访,开展不定期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急、难、愁”问题。同时,鼓励老人间的互助服务,采取年轻老人照顾年老的,身体好的照顾身体弱的方式,比如大贵溪村就组织了“夕阳红互助会”,定期组织会员之间互相串门。
建立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按照“村级主办、集中照料、自我保障”的原则,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利用闲置房产成立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心聘请专职人员,对老人提供饮食、住宿、洗晒等照料服务。中心设有休息室、活动室,配备健身器材、电视等供老人活动、娱乐。老人进入中心,由本人或子女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缴费分为三类,一类是五保户、孤寡老人等,由乡镇府和村集体承担;二类是有子女但养老有困难的老人,给予一定的补助;三类是子女有经济能力养老的老人,按照标准全额缴付,从城北乡情况看,此类人员占据大部分,且子女都很支持,缴费很积极。目前,龙泉市建成乡镇农村养老照料中心251个,积极为山区老人提供服务。(胡欣 金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