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导语
11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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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1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
11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江西政务服务“赣服通”,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章娜 实习生 王壮壮
可在线自助认证办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据介绍,我省以互联网为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为依托,通过“江西人社”手机APP、“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等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在线自助认证、他人帮助认证、上门服务认证,解决群众来社保经办部门集中认证的问题。同时通过使用手机、电脑等终端认证的方式,防范虚报冒领,从而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记者了解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工作对象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处于正常发放状态的参保人员,以及未及时认证暂停发放待遇、需补办认证手续的参保人员。
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为每年的2月至次年的2月,通过互联网进行认证的首次认证时间为认证系统上线时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象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进行至少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据介绍,从2020年开始,每个自然年度的3月份,县级经办机构对上年度未通过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并将上年度未通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且尚未注销保险关系的人员名单提供给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站)、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由村(居)委会在所在村(居)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人员尚健在的,待其补办待遇领取资格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公示人员经核实已经死亡的,及时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县、乡(镇)、村三级经办机构对群众举报已经死亡的待遇领取人员,应立即稽核,核实后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虚报、冒领养老金和欺诈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认证渠道与办法
1.通过互联网进行认证。“江西人社”APP(小程序)、“赣服通”支付宝生活号(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
(1)参保人员自助认证。手机登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后,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自助认证”,按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亲友协助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上可点击“资格认证”模块,选择“为他人认证”。
2.通过现有方式进行认证。各地已经探索实施了如上门认证、人脸识别、指纹认证等行之有效且无需到经办机构集中认证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3.通过第三方进行认证。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认证资质的信息公司等第三方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