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老年人口将超600万,建好养老服务“五个体系”

导语
12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自2003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人口增长很快,从“十二五”开始进入老年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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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自2003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人口增长很快,从“十二五”开始进入老年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截至
12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自2003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人口增长很快,从“十二五”开始进入老年人口增长的高峰期。截至2018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578.88万人,占总人口的16.08%;65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79.0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3%。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600万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达到100万以上。
当前,贵州养老服务业面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亟待建立、特困供养服务兜底保障制度有待健全、顶层设计尚需完善、资金缺口大、设施管理水平低、养老专业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新闻发布会表示,为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贵州将在“五个体系”方面谋求突破,奋力开创全省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新局面。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出台《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确保养老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规范发展。制定出台一系列发展规划和纲领性意见,为养老服务有序推进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推动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厘清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和个人的权责边界,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外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供给主体、供给机制和供给方式,确保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健全特困供养服务兜底保障制度,推动解决供养服务机构在法人登记、经费保障、公建民营、服务质量和能力等方面的紧迫问题,在确保特困供养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提升公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社会效益。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和照护需求评估机制,科学区分服务对象,合理配置服务资源,完善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互衔接,从健康预防到失能(智)照护、覆盖全老龄生命周期的养老服务体系。从土地、市场主体、人才、资金、科技等方面,进一步丰富要素供给,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财、物支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公办养老机构一律纳入“保基本”范围,转型为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大力推进公建民营,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支付体系。加强现有各类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转变过去广覆盖、低标准的做法,逐步实现“补床头”“补人头”“补服务”相衔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完善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间银行”制度、“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立标准规范管理机制,建立贵州养老服务通用基础、服务提供、支撑保障三个方面的标准体系,引导养老机构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共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养老服务黑名单制度;健全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老年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非法集资等风险防范水平,从严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严厉打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构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体系。充分发挥贵州独特的生态、气候、旅游、苗药、民族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推动医疗、养老、养生、文化、旅游等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设计和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发展以康体养生为特色的养老服务;大力推广“生态贵州”“多彩贵州”“避暑养老胜地”品牌,加速培育一批创新型养老服务企业。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建立省级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贵州多措并举推动养老服务业提质增效,必将让老年人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