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我省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试点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
导语
12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分为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
首页 > 养老新闻 > 行业新闻 > 山东:我省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试点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
导语
12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分为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
12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分为扩大有效服务供给、完善养老设施体系、强化制度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六个部分,共有二十七条内容。
《意见》指出,我省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增加。其中,农村幸福院从无到有,全省培育专业养老服务组织200余家,发展养老知名品牌30余个。在建设1.05万处农村幸福院基础上,今年省级安排1.6亿元,支持20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试点,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3737套,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山东基本养老制度持续完善,困难老年人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省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75元、431元;根据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976元、1124元、1379元,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723元、863元、1113元。同时,还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全省年发放资金6亿元,惠及56万人。全面开展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