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政策】医养结合,让高龄失能老年人受益
导语
【医疗政策】医养结合,让高龄失能老年人受益
“从1999年进入老龄化,到今年正好是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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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医疗政策】医养结合,让高龄失能老年人受益
“从1999年进入老龄化,到今年正好是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
【医疗政策】医养结合,让高龄失能老年人受益
“从1999年进入老龄化,到今年正好是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
我国老龄化有其特殊性。比如,全国大约2.5亿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中,有接近1.8亿患有慢性病,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则超过4000万。而且,老年人居家环境或者公共场所不太适老,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相对独立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体系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亟须推进医养结合。”王建军说,正是考虑到这种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从2015年开始启动医养结合工作。
医养结合主要是指面向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方面的服务。“这些年医养结合发展比较快,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尤其是高龄失能老年人从中普遍受益。”王建军介绍,各部门扎实推进医养结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目前,医养结合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已经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慢性病防治规划以及癌症防治等专项规划,都特别强调和突出了医养结合。正是因为突出了医养结合,使我们现在传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有了顶层设计,相关配套制度也相继出台。比如,加强康复治疗中心、护理中心以及安宁疗护中心的标准规范建设,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引导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医养结合领域。
政策措施得力,各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王建军提供了一组数据:目前,全国设立了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22个省份设立了省级试点单位;全国共有近4000家医养结合机构,也就是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的达到2万多家。
有了数量,还要质量。近年来,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医养结合服务面向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将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控力度,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行动计划,利用智能化手段和信息技术产品,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选出了一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街道(乡镇)和示范基地。
各地在推进医养结合,还探索和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服务模式。比如,医养签约合作,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实现了融合发展。
当然,作为一种新兴的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医养结合仍存在着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需进一步衔接、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国也已做出行动。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9月11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件着眼近年来各方反映较多的制约医养结合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多项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的举措。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力补上“短板”,加强社区和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还将研究制定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指南,对它们进行监管和考核,并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支持,形成一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