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出标准红线,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导语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社会老龄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种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不过,虽然我国养老服务已经开始由“从无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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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社会老龄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种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不过,虽然我国养老服务已经开始由“从无到有&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社会老龄人口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这种需求推动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扩大。不过,虽然我国养老服务已经开始由“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数量需求阶段,转化为“从有到优”“从量到质”的质量需求阶段,但在转化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一些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简陋,服务人员不足,服务项目缺乏吸引力,服务资金不能持续保障;一些福利型养老服务机构存在服务欠温情,饮食营养跟不上,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一些中高端营利型养老服务机构,过于追求获取利润,商业化气息太浓,忽视老年人基本心理需求,人性化服务不足。
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标准体系的支撑。只有建立完善适应老龄人口多层次、多样性、差异化需要的标准规范,才能推动养老服务行业提供结构合理、内容合适、服务有效、获得感强的高质量养老服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和养老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养老服务标准化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都对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国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步伐。2017年12月,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明确了保障养老服务的质量基准线。2018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线。
现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出台,它作为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当于是给养老服务行业划出一条红线。这3项标准与前不久民政部制定的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指导意见一起,相互衔接,相互支撑,各有定位,共同构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依据,确保养老服务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从《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的内容看,其“红线”属性非常清晰。其“基本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同时,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安全风险评估”部分明确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的相关要求,这是精准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第一关。“服务防范”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内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等9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可以称之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管理的“九防”,是目前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伤害、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的9种情形。标准中提出的预防和处置措施都是经过基层长期实践、广泛验证的有效措施,养老机构只要高度重视、规范化操作就能大幅度降低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要求”部分明确了养老机构要做好应急预案、评价与改进、安全教育等工作,以便于不断提高服务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和持续性改进能力。
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可以相信,《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养老机构管理者和服务人员提高标准意识,做到服务安全有标准可守、有规矩可循,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