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出台免征社保费等新政策,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冲击
导语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项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新政策在会上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策,将阶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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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项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新政策在会上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策,将阶段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多项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新政策在会上发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政策,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说:“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根据这项新政策,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缓缴期。
游钧表示,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企业社保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给企业带来的红利还要多,“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保缴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阶段性减费措施,养老金预计减收4714亿元。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可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们能够做到两个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二是不折不扣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当天,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也出台医保减征措施,为企业减负。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在确保医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测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当天,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还表示,当前疫情对企业用工和就业会带来一些影响,但影响是短期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的基本面就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