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医保服务的通知

黑龙江:佳木斯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医保服务的通知

导语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区各封闭管理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市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医保服务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封闭管理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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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区各封闭管理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市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医保服务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封闭管理养老机构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市区各封闭管理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我市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医保服务工作,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医保服务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1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养老机构对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核实,对未参保人员,各级医保部门应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即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话、微信为封闭管理养老机构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及时公布服务电话,做到各项业务不见面”“不中断办理。市医疗保障局不见面服务电话:0454--86112180454--8839655

三、养老机构指定人员可为在院老人代购药品、代办医保卡密码解锁等医保业务办理,指定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不凭处方直接购买处方药品。

四、对享受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待遇的在院老人,定点医院根据治疗需要一次可开三个月药量。

五、为避免多次往返医疗机构,对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在院老人,可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

六、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

七、因封闭管理造成在院老人及工作人员刷卡购药不便,个人可现金垫付购药费用,待疫情结束后由医保部门按相关政策统一进行手工报销。对发生的未持卡住院垫付现金等特殊情况,待疫情结束后到医保部门优先进行手工报销。

八、各级民政部门要与医保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把相关政策宣传到养老机构,帮助养老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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