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各地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

导语

  近日,上海、广东、武汉等地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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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上海、广东、武汉等地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全面


  近日,上海、广东、武汉等地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部署构建养老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全面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据了解,今年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同时把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和安全工作作为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养老机构疫情防控。

  养老服务质量问题凸显

  我国的老龄化速度之快已成为当今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大新挑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4亿人,占人口比重17.3%。但是在养老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养老服务质量基础仍然薄弱,养老服务质量问题正日益凸显。

  相关调研结果显示,一方面我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近年取得许多新进展,养老院服务能力逐步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础仍然薄弱,养老机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安全隐患突出、服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诸多问题。

  养老院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着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我国自2017年起就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数据显示,仅在2017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国就整治服务隐患19.7万项,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院2000多家。

  早在2017年,北京市就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115项指标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问题3万多项。2017年11月底,北京市累计关停养老机构49家,整改不合格项目6014项,整改率达到97.3%。截至2018年5月,仍有109家养老机构基础性指标没有100%整改合格。

  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服务质量短板,2019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大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全国养老机构的安全,不发生触及道德底线、安全底线的重大事故。

  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

  按照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今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各地应着力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建设。到今年年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普遍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有序开展,养老院重大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健全,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通知强调,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的同时,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对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要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今年年底前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此外还要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为养老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和老年人知情选择提供参考。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完善养老机构服务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要以落实养老服务基层政务公开为抓手,督促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经过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以及已经掌握的未经登记、备案的机构名单,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强养老机构监管。

  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

  6月28日,为落实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民政局印发《2020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完善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效能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

  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上海要全面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规范,全市养老机构日常监测常态化开展,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诚信化、品牌化水平,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标杆引领计划,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能力,社会对养老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广州市日前印发的工作方案强调,全面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推行机构间互相监督。全面规范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对已完成登记但确实不具备运营条件、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不符合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采取备案标注、联络提醒、依法依规处理等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养老机构内部开通一条热线,设置一个信箱,指定一个专员或设立一个部门,全面完善投诉建议受理机制。

  近日,武汉市六部门联合印制的行动方案强调,在建立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的同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养老机构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全力推进养老机构安全发展。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建设及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加大农村福利院取暖设施、消防设施、食堂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特护设施等改造力度,推进农村福利院运营体制机制改革。

  福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实施方案提出,应完善入院体检流程,设置隔离观察室等场所,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在保证入住老年人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正常运营。

  业内普遍认为,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上还准备不足,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投入结构不良、服务质量不高是现实写照。当前除了加强监管之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还需要更完善的顶层设计。在加大投入、优化结构的条件下,分层分类应对,将失能、半失能老人作为重点群体,着力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加快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平衡且充分的养老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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