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导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机构治理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关于养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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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机构治理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关于养老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机构治理提升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民政部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工作部署,近日,省民政厅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全国省级层面首部关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采用等级制,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五个等级,有效期为三年。《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四十二条,规范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对象条件、评定组织、评定程序、回避复核、复审工作、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自愿申请、分级评定、动态管理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体系。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明确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标准,划分养老服务发展层次,规范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引导养老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下一步,江苏省将以入选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地区为契机,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质扩面,健全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挂钩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努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