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社会福利院关于在全院开展“3125”工程建
导语
渭南市:市社会福利院关于在全院开展“3125”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渭福院发 [2017]17号院属各科室:2017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夯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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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市社会福利院关于在全院开展“3125”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渭福院发 [2017]17号院属各科室:2017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夯实工
渭南市:市社会福利院关于在全院开展“3125”工程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渭福院发 [2017]17号
院属各科室:
2017年,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我们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为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弘扬正能量,圆满完成201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经院务会研究讨论,在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3125”工程建设活动,现就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深化改革、追赶超越这一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在服务收养人员、托养老人、践行亲情化服务、人性化服务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按照市局2017年工作思路,明确任务,锐意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圆满完成2017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3125”工程建设内容
每位干部职工为院争取资金和募捐(实物)10000元;每位干部职工每月为收养人员、托养老人做一次公益活动;每位干部职工开展“一对一”结对献爱心关爱活动。每位干部职工为老年公寓招收2名托养老人,中层以上干部为老年公寓招收4名托养老人,每位干部职工招募50人/次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渭南市社会福利院“3125”工程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艾先福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郭淑红同志担任;成员由院务会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科,主任由张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整个活动开展的相关事宜。
四、几点要求
1.开展“3125”工程建设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社会活动,院属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制“3125”工程建设活动日志,人手一册。用以记载开展活动的详细情况,便于检查。
2.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院荣我荣,院衰我耻”的责任意识,把此项活动作为宣传社会福利事业,展示自我形象的平台,倡导全社会密切关注弱势群体,关注收养人员的社会氛围。
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业务科要充分利用院内led字幕,广泛宣传“3125”工程建设活动的内容及要求,每半月通报一次活动进展情况,督促活动的开展,确保整个活动取得实效。
4.建立考核制度。业务科要每月对干部职工的“3125”活动进行检查,检查活动进展情况,检查活动日志撰写情况,年中、年终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的范围:特殊岗位除外,包括:炊事员、门卫、保洁员等)。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局,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扣发年终奖金。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的调整工作岗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另外,对有特殊贡献者视其为完成任务。如护理员多招收两名托养人员;每位干部职工争取捐赠资金【实物】一万元以上者等。)
5.严格工作纪律。奉献爱心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善行善举,功载千秋。活动中要向企业、单位和个人,社会团体讲清政策,讲明原则,不搞强行摊派。活动结束后,要在媒体电台对积极参与者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报道,颁发荣誉证书和锦旗,以资鼓励。
渭南市社会福利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