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导语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近日,州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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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近日,州人力资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出台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近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财政局联合出台《湘西自治州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从9月22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实行全社会监督。
举报范围: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征收、支付、管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方式:举报人可采用来访、信函、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举报,举报事项应当事实清楚。凡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举报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查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奖励金额按查实金额的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300元,最多不超过5000元;对举报案情重大且一次性追回社会保险基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对举报人再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