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民政系统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共保障低保、特困、残疾人、老年人、孤残儿童等各类困难群众、服务对象506万人(次)。

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全年排查低保、特困供养政策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情况580万人,残疾人纳入低保54.9万人,纳入特困供养8.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低保82.1万人,纳入特困供养21.9万人;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8亿元,惠及54.8万名困难残疾人和73.3万名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全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7.9万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5.6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9.5万人次,全省社会救助基金会累计救助4794人次。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省222.9万名脱贫人口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占比35%,10.4万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占比43%。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全省六类群体250余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因疫因灾纳入低保、特困1227人,临时救助2.2万人,实施其他救助6.2万人次。全省2257家社会组织参与1393个乡村振兴项目,受益人口181万人。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推动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相结合等系列政策,搭建省级养老服务供需平台,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4717个城镇社区建有4991个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实现了全覆盖,20个县(市、区)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试点,升级改造敬老院49家,每个县建有1所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机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5万张、改造康复护理型床位1.92万张、新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2513个,全省养老机构床位达到23.8万张,护理型床位达到10.5万张,超额完成目标任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121.1万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15万人、享受护理补贴4.6万人。培育等级养老机构374家,抽检等级机构256家。培训养老护理员4.9万人次,省级组织培训养老院院长492人。

持续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完成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9.9%、100%。城市“六位一体”和农村“五位一体”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改革全面推开,29个村被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33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自治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全省依法登记社会组织达到3.7万多家。省、市属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100%全覆盖。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省行业协会商会减免涉企收费9910多万元,减轻企业负担,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全省慈善组织达到576家,5个单位和项目获得“中华慈善奖”。全省社工专业人才超过8万人,“三区”计划、“牵手计划”等项目持续实施。新建乡镇(街道)社工站264个。修订《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1203.5万人,居全国第6位,总服务时长1.3亿小时。开展“福彩助学”和“福彩暖冬”活动,惠及4555名贫困学生和特困人员。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完成56件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和冀晋、冀蒙界线联检。

有效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通全省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未保工作领导小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机制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委托照护责任,困境儿童得到分类保障。全省5735名孤儿和90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实施“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惠及孤残困难儿童1808人。全面推进婚俗改革,突出打造沧州河间市、邯郸肥乡区两个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和4个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倡导文明新风。稳步推动殡葬改革,建成159个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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