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据上海民政官方微信消息,《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办法》首次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分级机制。民政局制定全面反映养老服务机构信用水平的评价指标,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予以区分,并实施动态评价。记分总分值为100分,根据不同的得分区间,将养老机构信用级别设a、b、c、d四级。评价规则除了记分以外,还有直接判定等级,即“一票否决”,目的是为后续强化对行业严格禁止性行为的监管提供依据。
养老服务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直接判定为D级:(一)被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二)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三)存在可能危及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被依法处以责令停业整顿的;(四)存在虐待老年人、非法集资、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服务对象个人信息等情形,构成犯罪的。对D级的养老服务机构,可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包括给予信用减分、增加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等。
北京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各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助餐服务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图片来自丰台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提到,根据养老机构风险级别和信用状况,全市建立健全基于“风险+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实施精准监管,将风险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养老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日常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其中提到,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另据三秦都市报2月7日报道,到2023年底,陕西省住建、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将完成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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